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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法院汤山法庭举办麒麟街道人民调解员、社会工作者调解业务培训动员会

发布日期: 2026-03-31 浏览次数: 2,741

3月27日下午,江宁区法院汤山法庭联合麒麟街道司法所,举办麒麟街道人民调解员、社会工作者调解业务培训动员会暨第一期调解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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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会上,汤山法庭庭长王加骥、麒麟街道司法所所长王俊向参训的人民调解员、社会工作者介绍了本次培训的整体安排并做简短动员。

随后,汤山法庭法官王超以“普法惠农护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重点解读和身边的民法典”为题,开展第一期调解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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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意义、成员身份确认与丧失、成员权利义务、组织机构等重点内容进行讲解,并结合实践中常见的认识误区,就外嫁女拆迁权益、离婚妇女成员身份保留、户籍迁回农村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此外,王超还结合土地经营权流转、房屋租赁、相邻权、义务帮工、遗嘱继承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常见纠纷,对相关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进行讲解,并结合典型案例,帮助参训人员更加直观、准确地掌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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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解业务培训为期1个月,共分4期,由汤山法庭法官和法官助理围绕审判实践中的常见纠纷及对应法律知识开展系统授课,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和社会工作者的调解能力,持续做实做优指导调解法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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