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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入职一周年 | 李雨桐:心有所信 行有所笃

发布日期: 2026-08-17 浏览次数: 2,174

速裁庭 李雨桐
时光荏苒,驰隙流年。转眼间,我加入江宁区法院已经一年。从东山法庭到速裁庭,从最初入职的忐忑紧张,到如今面对工作的从容有序,这一年于我而言是褪去青涩、前行进取的成长之年,也是锤炼本领、躬身实践的沉淀之年。
这一年,我以书记员的身份参与案件办理。入职之初,我虽然了解过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也系统学习过诉讼法规,但真正走上岗位后才发现,实际工作远比想象中更加精细。如果说审理案件是在建造一座房屋,那么书记员的工作,就是让每一块砖石都严丝合缝,必须秉持着既细心又耐心的工作态度。发送材料时,要仔细核对关联案件地址,避免因当事人未及时接收材料而影响开庭进度和办案效率;庭审记录时,要在当事人口语化、碎片化的陈述中快速抓住核心要义,归纳成书面文字并准确记录。起初,我也曾因不熟悉流程而犯错,甚至对自己产生过怀疑。但领导和前辈们总是给予我帮助和鼓励,同事们不厌其烦地帮我分析问题、教我解决方法。在团结温暖的庭室中,我的焦虑逐渐消散,业务能力也在一次次实践中得到提升。
这一年,我在法官助理的岗位上履职尽责。草拟裁判文书也是我的重要工作,将法学理论转化为逻辑严密、情理兼顾的裁判文书并非易事。面对个案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交织,我常常思考如何厘清争议焦点、准确适用法条,把道理讲清、把情理讲明。为此,我主动学习法官办理过的同类案件文书,揣摩说理逻辑及写作风格;检索类似案例,研读其中的论证思路。在这过程中,我逐渐感受到每一份法律文书都是司法公正的有形载体,这让我对自己的工作多了一分敬畏,也多了一分自豪。调解是定分止争的重要方式,记得第一次组织调解时,我只想着尽快把法律规定和后果和当事人说清,说服当事人同意调解方案,却忘记了倾听。结果当事人既听不进我的意见,也没有表达出真实想法,调解效果并不理想。此后,我主动向法官请教调解方法,学会引导当事人充分表达,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与顾虑,再耐心回应。随着倾听多了、理解深了,我成功调解的案件也慢慢变多了起来。
心有所信,方能行远;行有所笃,方能致远。日后,我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坚定理想信念,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踏实肯干,久久为功,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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