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聘用制人员规范管理,全面提升聘用制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5月25日,江宁区法院组织开展聘用制人员培训,全体聘用制人员参加培训。
机关党委(督察室)副主任杨晓梅带领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重点条款进行解读,并通报了全院1-4月作风建设情况,要求聘用制人员强化廉洁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坚守纪律底线。
审管办陶婷婷详细介绍了报结案、审限变更和文书上网的相关注意事项。
为帮助新轮岗聘用制人员迅速掌握岗位技能,刑庭常涵、民一庭金桂玉、执行局孙莉分别交流分享了刑事、民商事、执行条线书记员的工作流程。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详实、紧贴工作实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认真领会、总结消化,将培训成效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果。江宁区法院将继续组织此类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审判辅助队伍,为高质量司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