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宁法院速裁审判庭法官张勇与法官助理胡昕喆收到当事人江苏某公司送来的两面锦旗,分别写着“忠诚法律、维护公平”“耐心释法、真诚为民”,表示对法院的由衷感谢。
原告江苏某公司与被告浙江某公司存在长期供货关系,但因双方未签订书面采购合同,货款支付问题逐渐升级。原告按约定供货后,被告以“原告报错价格导致损失”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要求抵扣部分金额。
面对争议,承办法官张勇与法官助理胡昕喆迎难而上,细致查阅卷宗、梳理交易记录,精准定位双方矛盾焦点,采取“线上+线下”联动调解模式,通过多轮电话沟通、现场谈话及网络调解,耐心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针对被告的“原告报错价格导致损失”,逐项核对交易数据,还原事实细节,从法律角度阐明无书面合同情形下的权利义务关系,逐步消弭分歧。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货款,原告自愿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