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中午,四起劳动合同纠纷的被告共同将一面写有“化解矛盾任劳任怨,公正廉洁维护和谐”的锦旗送至江宁区法院劳动争议巡回法庭,以表示对承办法官陈刚和书记员戴玉娟的感谢。
四名劳动者系某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2023年12月,某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从江宁区搬至博望区,因四名劳动者拒绝跨市调岗,公司以四名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关系。仲裁阶段,江宁区仲裁委裁决某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四名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薪资若干元。某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后诉至法院。
陈刚法官在受理本案后,认真梳理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耐心组织各方调解,最终成功促成四起劳动合同纠纷化解。不仅让四名劳动者尽快拿到了调解款项,减少劳动者的诉累,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平衡了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