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法治报2023年03月30日
从书记员、法官助理,成长为助理审判员、员额法官,王海露花了十年的时间,如今他是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作为法官,心中的道德律令使我们通过公正审理每一个司法案件,实现对公平正义理念的不断探索和追求。”王海露说。
解决物业小纠纷
化解群众大矛盾
小区综合治理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物业管理服务又是影响小区综合治理的关键因素。当前,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小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业管理服务品质要求,导致小区居民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
在审理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索要物业服务费的纠纷时,虽然案件标的额较小,但是因为涉及人员较多,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将会激化双方矛盾。
王海露先到案涉小区走访调查,实地了解物业服务真实状况,然后向被起诉的业主逐个进行电话沟通,耐心倾听并收集整理业主们反馈的物业公司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多次组织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进行面对面调解,不断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当机立断快审快结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关系广大农民工家庭生计和社会大局稳定,对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有重要的意义。法院审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存在对立情绪大、矛盾纠纷大的风险,需要承办法官能够快速理清关系,做到快审快结。
田某等诉某建设公司、某施工队劳务合同纠纷中,双方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由建设公司在未支付工程款范围内垫付21名工人工资48万元。
然而,48万元并不能支付全部拖欠的工资,临近年关的时候,其中13人再次起诉某建设公司和某施工队,要求支付剩余工资。
调解中,施工队和建设公司均以“没钱”为由拒绝调解方案,被告的态度让点燃了农民工心中压抑许久的怒火,场面一度处于“剑拔弩张”的状态。
鉴于案件争议不大,经双方同意,王海露决定立即开庭,并快速作出判决,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架起双方沟通桥梁
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
送达是诉讼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直接影响到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法律文书的最终生效。长期以来,民商事案件送达情况一直都存在困难,而“送达难”问题不仅影响了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也制约着法院的审判效率。
在处理某银行与多名客户的纠纷中,被告的居住地址有了不小的变化,无法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送达,但是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不仅耗时较长,也将提高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为高效化解矛盾,王海露对诉讼材料进行了全面整理,对不能邮寄送达的当事人逐个电话联系,向其释明拒不接收法律文书及拒绝出庭参加诉讼所带来的后果。经过不断的沟通,对于能接通电话的当事人都完成了送达工作,并通过电话调解、互联网法庭等方式在线调解、审判,快速审理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