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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法院开展夏季集中执行活动

发布日期: 2022-08-19 浏览次数: 17,306

为深入推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有效打击失信拒执行为,8月18日,江宁区法院再次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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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4点15分,在执行局局长汤战鹏的统一指挥下,48名干警,11辆警车按照工作预案兵分五组,迅速出击,奔赴各个执行现场,以实际行动彰显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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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一

申请人陈某与张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但张某某一直未按约定还款。凌晨5点30分,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家中,但未见到张某某。执行干警向其父母说明相关情况,张某某的父母当场代替张某某还清欠款,案件执行完毕。

镜头二

王某与潘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自本院作出生效判决后,距今已有5年时间,潘某、张某一直未与偿还。2021年,本院对担保人潘某已经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一直未找到债务人张某的下落。本次执行,执行干警终于在张某家中见到本人,但张某仍以无力偿还为由拒绝还款。鉴于此,承办人安排法警带其进行体检,以便为采取拘留措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张某见状后随即表示“希望让父母过来协商一下”,最终,被执行人凑齐12万元偿还申请人,剩余5万元由被执行人父亲进行担保。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

镜头三

陶某与王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干警上门后,被执行人王某并不在家,只有其父亲与祖母在家。执行干警依法搜查王某房间,找到金项链两条、银项链一条、钻戒一枚、耳钉一对、手钏一根、手表一只。在扣押上述财产过程中,被执行人家属以上述财产并非被执行人王某所有为由,拒绝配合扣押,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最终成功扣押上述财产。

本次集中执行共拘传12人,采取拘留措施4人,扣押1辆车、查封2套房产和1个房间,搜查4件,执行和解7件,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50余万元,交付物业用房3间。

本次行动,江宁区法院特邀两名人大代表及两名记者现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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