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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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法院联合江宁开发区法院、江宁区发改委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24-10-16 浏览次数: 2,307

2024年1月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告》,旨在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9月30日上午,江宁开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曹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并组织多名被执行人旁听,进一步彰显了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决心和意志。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25日,江宁开发区法院一审判决江苏梓某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梓某某公司)向南京赛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某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849000元并承担利息损失;被告人曹某某对梓某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梓某某公司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21年12月8日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过程中,本案被告人曹某某作为梓某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实际经营人,为避免资金进入梓某某公司账户被划扣,在法院审理的梓某某公司作为原告诉杨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与被告杨某一方私下达成和解,主动放弃部分金额,要求杨某向其亲友账户打款人民币1150000元。款项到账后,被告人曹某某明知梓某某公司及其本人均有应向赛某公司支付欠款的生效判决未履行,仍将该笔款项用于个人消费等,致使生效民事判决无法执行。2022年5月16日,江宁开发区法院裁定终结该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基于以上事实,江宁开发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江宁区法院联合江宁开发区法院、江宁区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协作机制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有关工作情况。

江宁开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雨青: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被执行人利用他人账户隐藏、转移资金,致使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拒执犯罪案件。本案中曹某某具有两个“身份”,一方面曹某某作为梓某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梓某某公司及其本人被判决承担责任后态度消极拒绝履行;另一方面曹某某在其他案件中代表原告梓某某公司主动放弃部分金额,私下与对方达成和解,并要求对方直接将现金汇至其控制的亲友账户内,后用于个人消费等,致使生效的民事判决无法执行,其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情形,应以拒执罪对其严厉制裁。

江宁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汤战鹏:

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用好打击“拒执罪”这把执行利剑,江宁区法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常态化机制:一是加强外部执行联动,加快打击速度。依托执行外部大格局,紧紧依靠区委政法委领导,切实将打击拒执犯罪行为抓紧抓实抓好。进一步加强公检法三机关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对拒执案件的“快移、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打击拒执犯罪行为的合力。二是注重内部协调配合,提高打击精度。强化法院立、审、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拒执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虚假报告财产、拒不交付动产、拒不迁出房屋土地、以虚假长期租赁阻碍执行、以暴力方式对抗执行、违反限制消费令等情形进行甄别,发现可能存在的涉嫌拒执犯罪的行为,有针对性地收集证据、固定事实,确保移送公安机关的证据材料全面充分。三是深挖拒执犯罪事实,提升打击准度。利用节假日和凌晨夜晚时分,常态化开展错峰集中执行行动。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对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金融资产、理财保险、不动产、车辆信息、工商登记情况、所在地财产逐一进行调查。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判断是否具备拒执犯罪的构成要件,规避、妨害、抗拒执行行为是否“情节严重”,防止不当扩大打击范围,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四是突出执行宣传声势,扩宽威慑广度。将拒执罪作为执行工作权利义务告知的重点内容之一,积极营造惩治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效应。强化对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的说服教育力度,开展拒执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定期发布打击拒执罪行动的工作动态,鼓励公众踊跃举报和提供被执行人犯罪线索,营造惩治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

江宁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伟:

今年5月,江宁开发区法院与江宁法院联合签署《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两院在执行资源力量、执行案件信息和执行协作机制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的互通共享。江宁开发区法院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主要情况:一是依靠党的领导,健全外部协作机制。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积极强化公检法联动配合,多次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就构建全区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协作机制进行讨论,明确了移送拒执犯罪线索的规范流程。二是强化组织保障,畅通内部沟通渠道。专门成立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及具体事务。积极加强执行局和刑庭的联络沟通,集体学习打击拒执的相关规定和案例,多次对收集整理的拒执线索进行会商,明确打击拒执重点案件,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夯实基础。目前,已移送线索7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完毕2件,判决1件,其他案件正在审查处理中。三是强化工作举措,努力提升打击成效。向社会发布打击拒执犯罪公告,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并在被执行人应腾退、处置的不动产等处张贴,共有73名被执行人慑于打击拒执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江宁区发改委财信科科长郝萍:

“诚信兴商宣传月”自2005年发起以来已经连续举办20年了。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培育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全面掀起诚信宣传的热潮,营造“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浓厚社会氛围。全区将以此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为新起点,不断巩固和扩大诚信建设成果,努力打造更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诚挚邀请广大企业和市民朋友积极融入、主动参与,携手构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长效机制,让讲诚信、守信用成为全社会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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