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详情

首页新闻中心新闻发布会详情

江宁法院召开刑事财产刑案件发布会向32名大学生全额发还被诈骗款项

发布日期: 2018-08-21 浏览次数: 19,048

summernote-img

summernote-img

summernote-img

8月17日,江宁法院行政执行局与刑事审判庭联合召开一起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新闻发布会,对案件审判情况和刑事财产刑执行做法进行通报,并向32名受骗大学生发还了被骗款项213159.68元。江宁电视台对新闻发布会进行了报导。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间,被告人白某以南京昊购分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学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广鸿通讯器材经营部等名义,虚构与网络借贷平台有合作关系,需要学生刷单提升公司业绩的事实,并采用给付少量好处费的手段,骗取本市多名高校大学生在上述网络借贷平台上贷出的钱款,共计诈骗32笔,骗得人民币213159.68元。大学生发现受骗后,随即陆续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江宁法院依法判决白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并退赔受骗32名大学生人民币213159.68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行政执行局考虑到涉案受骗人数众多且均是大学生,家长非常焦急,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控。但经查控发现,白某大学毕业不久刚踏入社会,所骗款项已被其挥霍一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无力还债。

面对此情况,行政执行局与刑事审判庭进行联动执行。通过提审白某进行思想疏导、多次与白某的父母联系、反复向白某及其家属宣传法律法规,白某的父母终于决定代为退赔所有诈骗款项。

拿到执行款后,大学生们和家长对法院的高效执行连连称赞。学生代表杨某说:这次被骗,主要是因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都比较淡薄,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没有基本的防范意识。感谢江宁法院能够帮助自己追回被骗钱款,以后自己也会擦亮眼睛,收获教训,提高警惕。

正文结束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