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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外卖“骑手”走进法庭旁听庭审——江宁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形式新效果好

发布日期: 2021-10-30 浏览次数: 15,635

 为创新和丰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形式和内容,10月29日,江宁法院组织在外卖平台从事外卖快送的20余名“骑手”,前往该院汤山人民法庭,旁听一起涉及外卖“骑手”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让他们近距离接触法律,增强在投送外卖过程中的交通安全意识。

当天庭审中的原告周某是汤山街道居民,其在骑电瓶车外出途中,与一名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住院。后周某把外卖“骑手”告上法庭。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交通事故的事实认定和责任承担比例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外卖“骑手”们认真旁听,从生动的案件中认识到交通事故造成的严重影响和法律后果。

庭审结束后,审理此案的汤山法庭黄祝祯副庭长从具体案例出发,结合本案案情,就外卖“骑手”如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置、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等,向外卖“骑手”进行了法治宣讲。在与外卖“骑手”们互动后,黄庭长还着重强调了遵守交通规则、正确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并就法院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和赔偿项目等进行了解说。同时他还提醒各位外卖“骑手”,在外卖投送过程中要做到文明行驶、安全行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依法冷静处理。

通过案件庭审旁听和法官法治宣讲,外卖“骑手”们遵法守法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安全保护意识得到加强。为了让“骑手”们更深刻地了解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意义,江宁法院还利用这一难得的机会,组织外卖“骑手”们参观了汤山法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展示馆,让他们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更直观、更具体、更形象地了解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司法程序、司法文明,真切体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进一步增进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

活动结束后,江宁法院对汤山法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展示馆开馆以来的法治实践情况予以通报,江苏法治报、扬子晚报、南京电视台、江宁电视台予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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