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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法院2案例入选南京法院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 2026-03-16 浏览次数: 871

3月1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发布南京法院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件。江宁区法院东山法庭田也异、滨江法庭左树承办的2案入选。
新能源汽车专属APP不能过户导致车辆功能受限,买受人可主张解除合同
——孙某诉某店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
孙某从某店购买一辆二手新能源汽车,购车款24.9万元,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某店经营者李某在微信上向孙某承诺“有问题包退”。案涉车辆因首任车主未按期向车商支付分期购车款,无法变更车辆专属APP的主用车人,致孙某无法享受车商提供的更换电池、救援等服务。孙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车款并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某店在出售案涉车辆时承诺“有问题包退”,现该车辆APP无法变更主用车人导致车辆功能受限,应认定为车辆在使用功能上存在缺陷。某店作为二手车经营者,未对车辆全部功能和权益进行必要审查,未核实车辆因存在纠纷导致专属APP无法过户,亦未向孙某说明该风险,存在过错,判决解除合同,某店返还购车款24.9万元并赔偿购车款利息损失11000元。
【点评】
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事关我国能源转型、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审理涉新能源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应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特性和服务特点,以及不同品牌新能源汽车的独特功能和服务要求。本案认定新能源汽车专属APP过户属于二手车辆买卖合同的主要合同义务并据此判令解除合同,对规范二手新能源车辆交易、完善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是司法护航新能源汽车消费、助力绿色低碳出行的生动体现。
餐饮经营者未提供安全就餐环境致消费者损害,应承担相应责任
——郑某诉某烧烤店健康权纠纷案
【案情】
郑某等人相约至某烧烤店聚餐,服务人员将菜品送至包间内,并将炭炉置于桌子下方用于保温。就餐期间,包间门窗关闭、空调开启,炭炉内燃烧后的气体无法排出,导致郑某身体不适,经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郑某诉至法院,要求某烧烤店赔偿损失,并支付两倍惩罚性赔偿款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认为,某烧烤店作为食品提供者和就餐环境管控者,具有较高的风险注意义务,其未就在密闭空间中使用炭炉等安全风险尽到提醒、告知义务,亦未采取适当措施,致郑某一氧化碳中毒受伤,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判决某烧烤店赔偿郑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计2.8万余元。
【点评】
随着“烟火气”回归餐桌,炭火火锅/烧烤、围炉煮茶等室内炭火饮食日益增多。一些经营场所通风安全条件不达标、部分消费者风险意识不强,极易造成安全事故。本案判决明确餐饮经营者对于就餐环境应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不应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义务转嫁至消费者,强化了餐饮经营者的安全主体责任,警示餐饮行业必须始终将消费者人身安全置于首位,在提供可口美味食品的同时,应确保消费者就餐环境安全。
(以上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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