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近日,江宁区法院报送的《百余名农民工与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调解案》入选。

基本案情
唐某从案外人处承接多个建设工程项目,并将部分劳务再分包给多个施工班组进行施工。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唐某与施工班组进行了结算并出具欠条,但唐某未足额支付劳务费,拖欠近百名农民工工资。农民工长期催要未果,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同时准备通过起诉催要劳务费.另案中,唐某因其上手总包方拖欠其工程款而提起诉讼,经法院一审、二审审理,生效判决确认总包方需要向其支付相应工程款。
处理方式方法
了解双方纠纷后,法院向当事人说明调解解决纠纷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以及该地区住建部门指导成立的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的专业性,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该调解组织进行先行调解,并指派建设工程案件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指导调解。为尽快解决纠纷,调解员分步开展以下工作:释法说理,推进调解。调解员组织农民工班组代表与唐某分别发表意见,通过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分析当下建筑行业的状况,说明唐某因上手总包方拖欠工程款,存在暂时难以支付劳务费的困境,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促使双方平等协商,寻找切实可行的处理路径。详细询问,明确焦点。调解员通过与各方当事人沟通,查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本案争议焦点为欠薪支付问题。唐某起诉总包方的案件判决已经生效,总包方需支付唐某相应工程款并且唐某已经申请执行。
唐某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的工资,但需要等待法院将另案其起诉总包方案件的执行款项转入其账户,再向农民工进行支付。但面对多次失信的唐某,农民工表示无法信任,担心钱转到唐某账户后被挪作他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打消顾虑、促成和解。在调解员的努力下,经深入分析利弊,为增加双方信任,双方同意达成和解协议后,双方共同向法院执行部门提出申请,将唐某另案中保全所冻结的款项,直接以划拨的方式支付给施工班组的农民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处理结果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共同向法院执行部门提出申请,由法院通过划拨的方式将唐某在另案中保全且经生效判决确认的工程款支付给农民工,最终妥善化解该集体欠薪纠纷。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579条
解纷要旨
本案系拖欠农民工劳务工资纠纷,涉及人数多,拖欠金额大,直接关系民生问题。近几年,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劳务工资情况愈加突出,纠纷数量持续增长,如不能妥善处理,易激化矛盾。本案中,法院会同住建部门加强联合调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住建部门的行业调解组织从专业角度运用调解技巧,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法院则发挥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方案作出法律分析。同时,立足实质解纷,提出合理履行方案,有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款实际到位,防止调解落空,切实解决了农民工的烦“薪”事。
推荐部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江宁区建设工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