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江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传松在江宁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作关于江宁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江宁区法院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出清和救治功能,2022年至2024年办结破产案件293件,通过破产程序清理债务65.23亿元,妥善安置职工2259人,盘活土地236.52亩,连续三年在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单项考评中位居全市前列,为江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江宁区法院将按照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把债务清偿和企业拯救两个目标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质效,加大破产重整、和解程序适用力度,健全完善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破产审判宣传调研,更好发挥破产制度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的效能,为江宁区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作了《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与会委员进行了认真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对近年来江宁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区法院紧紧围绕中心大局,认真履行破产审判职责,服务大局意识强、工作思路举措实,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对下一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把牢工作方向。深刻把握破产审判工作对于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保障、多方参与”的企业破产司法处置工作大格局。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区法院要发挥好牵头主导作用,进一步创新创优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全面探索并推进破产繁简分流、预重整、个人破产等新机制建设,切实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三是要进一步靶向聚焦发力。以“执破融合”改革为抓手,积极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加快推进重点破产案件办理,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着力培育并打造破产审判亮点经验及典型案例,努力探索江宁模式、彰显品牌效应。
本次会议审议前,江宁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带队到江宁区法院就破产审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