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与刘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江宁区法院,被告的材料却一直未能送达成功。
通过询问原被告,法官助理王秋艳了解到刘某某身患重病,目前仍在治疗中,且行动不便到庭。秉承着司法为民、方便群众的原则,王秋艳和书记员孙清决定共同到被告刘某某居住的淳化街道上门调解。
在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后,王秋艳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协调双方当事人各自作出适当让步,最终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