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科学普及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危害知识,教育引导青少年远离毒品,全力呵护青少年身心健康,6月21日,江宁区法院刑庭至南京宏运学校开庭审理李某贩卖毒品一案,学生代表、物流寄递业代表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2月,被告人李某明知他人贩卖含有第一类精神药品麦角二乙胺(LSD)成分的毒品“邮票”,仍帮助他人邮寄给购毒者,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涉嫌犯贩卖、运输毒品罪。
庭审结束后,结合庭审内容,承办法官刘敏向旁听人员阐释了“毒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概念和区别,让大家进一步明白药物滥用的危害,自觉远离毒品。
近年来,随着打击毒品犯罪力度的加大,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意义上的毒品越来越难以寻觅,吸毒人员就用麻精类药品进行替代,这些药品被滥用后同样具有兴奋、致幻、麻醉等作用,容易成瘾,难以戒断,危害性极大。许多吸毒人员常用“提神”“减肥”“无烦恼”“不上瘾”“无毒害”等引诱他人滥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青少年涉世未深,极易成为被诱骗的对象,因此防范宣传必不可少。下一步,江宁区法院将与各单位共同协作,做好防范青少年成瘾性物质滥用的新闻宣传、科普宣传、公益宣传等工作,努力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