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公司与某管理公司合作纠纷一案进入执行后,某物业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在限期内未移交未出租及未出售的房屋,也未移交已被出租及出售房屋的管理资料(包含客户信息资料、招商销售合同、商户水电缴费卡等)。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经研判决定进行强制执行。
在执行前,被执行人多次组织工作人员阻挠执行法官现场调查,执行现场情况复杂,为保证腾房工作顺利进行,江宁区法院执行局多次开会商讨预案,充分假设各种突发情况的可能和应对措施。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坚守各自岗位,以最快的速度控制现场并与被执行人进行协调沟通,缓和现场气氛、最大程度钝化矛盾,努力说服工作人员配合执行行动。最终,历时一天,在执行干警们的共同协作、不畏辛劳之下,顺利将案涉商城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
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干警不辞辛苦的敬业精神和勇于担当的进取精神予以认可,并表示由衷的感谢。下一步江宁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