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被告先后赠送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江宁区法院横溪法庭副庭长朱斌的为民情怀。
伍某与蔡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伍某一直在医院抢救,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持续产生的医疗费,遂申请先予执行。本院受理后,及时审查,依法裁定保险公司先予执行20万元。
案件处理过程中,被告蔡某车辆一直处于被保全状态,影响其生活工作,被告表示愿意提供其他担保,申请解封车辆。法院经审查,依法进行换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江宁区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高效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