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法院印发《关于对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江宁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贲明发获评先进个人。
贲明发同志自1999年转业到江宁区法院工作以来,政治立场坚定,牢记职责使命,积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警队人员训练、细化安保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带领警队全体人员圆满完成各项重大安全保障任务,确保法院的司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