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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2人,江宁区法院打响“兔年”凌晨集中执行第一枪

发布日期: 2023-02-08 浏览次数: 1,979

22凌晨,江宁区法院执行局开展“兔年”首次集中执行活动,40名干警按照预定计划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在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提前部署、蹲点守候,共拘传6名被执行人,通过向被执行人及其亲属释法明理,最终促成2件案件执行完毕,2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到位金额50万元,对2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案件一

尹某与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吕某一直未兑现还款承诺。22530,执行干警来到吕某的别墅,经过15分钟的敲门,才将正在熟睡的吕某拘传到执行局。鉴于吕某表示确实无力还款,执行干警要求吕某及家人在半个月内清空案涉房屋,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

案件二

某建设公司与某工程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任某(系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法人代表)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然而,任某和某工程公司一直未履行协议,且任某处于失联状态。在申请执行人的线索指引下,22日早6,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的住处,将任某拘传到执行局。经过一天的协商,任某当场给付25万元,剩余款项由其配偶提供财产担保,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

案件三

冯某与王某、王某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冯某诉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赔偿损失,本院予以支持。执行过程中,双方就退房款及损失达成一致意见,冯某同意解除被执行人名下一处房产的查封。但被执行人却将案涉房产私自转移,所得价款也并未支付给冯某。在申请执行人的指引下,执行干警找到王某。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本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2023年,江宁区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不断打击规避、逃避与抗拒执行的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努力实现“打击一人,惩戒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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