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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江宁区法院执行局开展“兔年”首次集中执行活动,40名干警按照预定计划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在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提前部署、蹲点守候,共拘传6名被执行人,通过向被执行人及其亲属释法明理,最终促成2件案件执行完毕,2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到位金额50万元,对2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案件一 尹某与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吕某一直未兑现还款承诺。,执行干警来到吕某的别墅,经过15分钟的敲门,才将正在熟睡的吕某拘传到执行局。鉴于吕某表示确实无力还款,执行干警要求吕某及家人在半个月内清空案涉房屋,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 案件二 某建设公司与某工程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任某(系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法人代表)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然而,任某和某工程公司一直未履行协议,且任某处于失联状态。在申请执行人的线索指引下,,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的住处,将任某拘传到执行局。经过一天的协商,任某当场给付25万元,剩余款项由其配偶提供财产担保,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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