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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庭审进校园”走进南京工程学院

发布日期: 2017-11-30 浏览次数: 6,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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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江宁法院在南京工程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刘朝晖及一百余名师生到庭旁听。江苏广播电台、江宁电视台参与采访。

本案系原告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撞到同向停在前方被告陈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造成王某受伤和两车损坏。经认定,王某和陈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保额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及不计赔率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庭审中,淳化法庭陈张明副庭长围绕侵权事实、损害结果、事故各方责任依法组织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组织有序,程序规范,庭审驾驭熟练,审理思路清晰,充分展示了法官高超的审判能力。

庭审结束后,为更好地达到庭审教学的效果,陈张明法官将该案案情、争议焦点、相关法律条文为大学生们详细讲解,使同学们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有更好的理解和认识。案件讨论之余,陈张明法官还与大学生们就何为诚信诉讼、如何学习法律知识、如何依法维权等问题积极探讨,现场氛围活跃、热烈。活动结束后很多师生表示这样的活动不仅让他们对法院开庭和法院的威严有了更真切的感受,也为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希望法院将更多庭审带入校园。

为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扩大司法审判在青少年中的影响,推动法制宣传进校园,南京两级法院与高校积极合作开展“庭审进校园”系列活动。此次江宁法院将庭审带进南京工程学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今后将安排更多的庭审走进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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