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3日,在江宁区第二轮修志工作总结表彰会上,江宁法院被评为江宁区修志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区法院十分重视修志工作,为此专门成立编修领导小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法院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编纂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编纂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编修办公室,由一名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是修志人员到位。区法院在遴选修志人员时,花费了不少工夫,院志编修人员中,有年高资深的“老法院”,人熟地熟情况熟;有勤苦能干,熟悉司法工作的年轻人;有对文字工作饶有兴趣的人员担任主笔。
三是工作条件到位。区法院在办公条件紧张的情况下,落实专门的办公地点便于修志人员开展工作。专门划出经费用于院志编修工作,确保修志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人员在查阅大量本院资料的基础上,前往区、市档案馆等单位查阅核实材料。除此以外,他们还通过书面征集、网上查询、电话咨询、信函调查及上门走访等方式,向在职干警、老领导、老同志广泛征求资料和编纂建议,确保了编纂工作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供稿: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