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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4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

发布日期: 2020-07-10 浏览次数: 4,563

近日,国家法官学院公布了《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稿件采用情况,全市两级法院共有14篇案例入选,其中4篇为江宁法院报送。

这4篇案例分别为张赜编写的《以居委会为申请人的撤销监护资格案件,能否要求指定民政部门为监护人——M居委会诉高某某、许某某撤销监护资格案》、朱贺编写的《对因公司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申请公司清算案件的审理认定——陈某、徐某凤与某配电自动化有限公司申请公司破产案》、李超燕编写的《小区开发商行使业主撤销权的认定标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南京市江宁区某业主委员会业主撤销权案》、骆菁编写的《公司商业机会认定之例外事由——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孙某权、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案》。

近年来,江宁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司法调研工作,鼓励干警积极挖掘素材,创作高质量的案例分析成果,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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