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江宁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王超,收到了当事人孙某某写有“公正执法 公正人心”的锦旗。
孙某某和陶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江宁法院,2019年9月,双方在诉讼期间达成调解协议,后陶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孙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承办法官未查询到陶某名下的可执行财产,在限高消费后,其依旧未能还款。后经传唤陶某到庭后,考虑到其仍在哺乳期,由陶某父亲做担保,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然而陶某又未按约还款,本院再次冻结其银行账户,4月9日,本院将陶某再次拘传,因处于疫情防控的攻坚时期,不便采取拘留措施,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
陶某再一次没如约还款,并且再次“失踪”,本院依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后,陶某到庭。本院依法对其宣布拘留,后陶某给付孙某某25000元,承诺于8月10日前付清余款再次达成和解。
最终,陶某于7月30日将所有钱款打入孙某某的银行账户,本案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