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江宁区法院朱斌法官来到南京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康复科,将16万余元的赔偿支票送到了当事人熊某手中。
2020年1月,熊某与王某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的熊某住院治疗73天。在熊某及其家属为后续康复费用发愁的时候,江宁法院在收到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后立即为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考虑到熊某病情严重、行动不便,且年事已高、没有银行卡等支付渠道,本案承办法官朱斌专程为熊某送去案款支票。
江宁法院干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宗旨,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