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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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长跑案件画上句号,江宁法院执行局获赠锦旗

发布日期: 2020-09-17 浏览次数: 6,583

9月11日,肖某向江宁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乐洋送来“执法为民、勇于担当”锦旗,表达感谢。

肖某与四川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江宁法院,判决生效后,四川某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肖某申请执行。承办人查阅关联案件,发现该公司涉案较多,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另有两案件正在执行,承办人决定并案处理。

一是深入调查。承办人了解到四川某公司虽然债务较多,但对某案外人广州某建设公司享有工程款,于是迅速向广州某建设公司发出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但广州某建筑公司表示,工程项目尚未完工、工程款未结算,无法支付相关款项。

二是不懈跟踪。承办人一直未放弃追踪执行线索,定期与广州某建筑公司联系支付款项事宜,但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

三是协助资料的调取。为维护当事人权益,承办人建议申请人发起代位权诉讼,但当事人很难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存在畏难情绪,承办人积极协调调取规划许可、施工合同、审计报告等诉讼所需材料。

四是强制执行。代位诉讼判决生效后,广州某建筑公司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但拒绝支付未发起代位诉讼的其他人款项。承办人依法对广州某建设公司进行强制执行。

五是耐心释明。当执行款被扣划后,广州某建设公司提出执行异议,承办人主动与广州某建设公司进行了交涉,讲述执行全过程,释明执行依据和理由,广州某建设公司最终理解了执行的艰辛,主动撤回执行异议,并承诺依法履行给付义务。

最后申请人眼含热泪领取了执行款项,一件长达四年之久的案件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summernote-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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