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某公司法人代表韩某向驻江宁法院人民调解员鲁为玉赠送“司法为民,一身正气,法律卫士,社会良心”锦旗,表示感谢。
受疫情影响,原告因工资拖欠问题将某公司诉至江宁法院。为尽快化解纠纷,江宁法院委派人民调解员鲁为玉进行调解。鲁为玉接手后,充分了解案件细节,仔细分析双方矛盾焦点,向被告阐述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同时向原告解释疫情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困难。经过多次沟通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