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宁法院执行局高效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魏某诉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判决后,孙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9月1日,魏某向本院申请执行,为确保执行效果,执行法官采取多种措施:
一是立案前甄别申请人身份。执行法官再次通过“疑似‘套路贷’和虚假诉讼预警信息平台”对案件进行甄别,确认申请人非职业放贷人和风险放贷人,排除“套路贷”风险后,启动执行程序。
二是全面调查被执行财产情况。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全面了解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并对孙某名下的银行账号、车辆等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经调查,孙某名下仅有两套拆迁安置房可供执行。
三是双管齐下,高压督促。为保证案件顺利执结,执行法官一边冻结孙某工资、启动房产的拍卖程序,一边给其宽限期让其积极筹款。
9月23日,双方当事人约定给付日期,并约定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11月初,孙某如期将款项一次性付清,本案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