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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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一天,江宁法院成功执结三件涉民生案件

发布日期: 2020-11-17 浏览次数: 2,651

11月14日晚至15日下午,江宁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完毕三件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4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工人的合法权益。

一、一前一后,接到两条报警信息。14日晚上7时许,执行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信息,被执行人王某入住板桥某宾馆,执行干警立即赶赴该酒店,但被执行人并不在宾馆里。等待的过程中又接到报警信息,被执行人罗某入住于雨花台区某酒店,执行干警迅速赶赴该酒店,发现被执行人也不在酒店里。

二、再次折返,成功拘传两被执行人。在得知王某已经回到宾馆后,执行干警立即折返,赶往板桥的宾馆,成功拘传到被执行人王某。执行干警再次回到雨花台区的酒店,继续蹲守被执行人,半小时后终于发现罗某,立即拘传到庭。

三、连夜协商,工伤赔偿当场给付。罗某系某装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员工李某在工作中受伤后一直未获得工伤赔偿。罗某到庭后表示服从判决,但是现在没有一次性偿还能力,执行法官刘秀连夜组织双方协商,于凌晨两点半敲定最终方案,罗某现场筹款,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李某93500元,本案执行完毕。

四、多重施压,拖欠工资执行完毕。王某拖欠工人工资,两起案件判决生效后,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拘传到庭后,执行干警依法查阅其微信转账记录,推定王某有执行能力。因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在带王某进行核酸检测、排除新冠感染风险后,下午三点,依法对其宣布拘留。三点半,王某的儿子赶到法院,将案款49502.71元全部交付到法院,两件工人工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江宁法院将继续通过高效务实的有力举措,不怕苦不怕累,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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