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江宁法院民一庭组织召开“预防和处置家事诉讼突发事件”会议,审理家事诉讼案件的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梅海洋庭长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预防和处置家事诉讼突发事件工作指引》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干警严格按照规定指导当事人及时填写《家事关系状况表》,通过阅卷、检索关联案件、委托调查等方式综合分析确定案件风险等级后填写《家事矛盾风险评估表》,并随时与公安机关、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社区等其他兄弟单位保持风险信息共享,实现联防联动。
全体干警均表示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精准识别风险,加强心理疏导,有效降低并化解风险,引导当事人和平理性处理家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