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潘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发现广东某建筑公司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为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特向该公司发送司法建议,建议该公司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风险防控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强化现场管理,杜绝违规行为;三是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广东某建设公司高度重视司法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安全生产事宜。通过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与再交底,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
该公司表示,感谢法院给予的工作指导,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与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