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某等46名劳动者与南京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资、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王某等均系南京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后公司经营不善效益渐微,劳动者与公司于2017年6月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就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但南京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直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46名劳动者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委也出具了相应的仲裁裁决书。文书生效后,王某等46名劳动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等也积极配合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发现了申请执行人陈某申请查封了南京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工业园厂房内大量机器设备,另有大量成品、半成品及相关的原材料。执行法官考虑到工人工资优先受偿于普通债权,故果断将其查封的设备、成品、半成品及相关原材料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支付这46名劳动者工资。2月28日,农历新年伊始执,行法官即通知每位工人领取工资,现工人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