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88岁的志愿军老战士赵某委托其女婿,专程点赞江宁法院行政执行局执行干警不畏艰辛,反复协调,克服困难,将16年前执行“老案”执结。其女婿表示,该案的执行,不但解开了老人心结,也让老人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1999年4月,原江宁县麒麟镇锁石行政村下属企业江宁县麒麟锁石石灰厂找到已从领导岗位离休的赵某,请求帮助在其老家山西平定县购买较为紧俏优质白煤,用于企业生产。赵某出于古道热肠,积极与老家山西平定县冶西镇煤矿沟通协调,发来了4车皮价值14万余元的优质白煤。没想到的是,石灰厂在提煤后仅给付了部分款项。定西县冶西镇煤矿不得已向江宁法院起诉主张货款,江宁法院于2001年12月判决江宁县麒麟锁石石灰厂付清货款93366.25元及案件受理费3311元。后平定县冶西镇煤矿又向江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路途遥远,便委托了赵某作为案件委托代理人,代为催办执行事宜、代收法律文书、代收执行款项。该案自2002年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石灰厂仅分期给付了部分款项,就剩余款项曾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每月支付5000元,直至还清为止。但从2007年开始,石灰厂就不再按时履行和解协议内容,导致志愿军老战士赵某在家人的搀扶下来江宁法院信访,还向院主要领导书写了密密麻麻长达4页的求助信,强烈要求该院尽早执将该案执行到位。
该院领导指定行政执行局负责人与麒麟街道和锁石社区沟通协调该案。局负责人阅读信访材料、调阅卷宗、了解情况后,迅速与麒麟街道、锁石社区协调处理案件。由于该案历经16年之久,先后已换了4名承办法官,石灰厂早已经停业关闭,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原先接洽法院执行工作锁石社区主任都已经退休,执行工作再次陷入僵局。局负责人毫不气馁,在该起案件执行中慢慢通过深挖细找、抽丝剥茧后,发现执行期间锁石社区将该石灰厂资产处理给个人时,获取了少量收益,遂趁热打铁与麒麟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协调沟通,并通过信函和当面交流等方式与锁石社区协调,讲清法律规定和案件信访问题,督促社区给付剩余案款。经过历时10个多月的反复协调、协商沟通,社区最终将剩余39221元案款汇至法院账户。
局负责人考虑到赵某已耄耋之年,又因下肢患病无法行走,遂前往老人家中,将现金支票递交给老人,老人连称深感欣慰,深受感动,连声称赞,历经16年的“老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