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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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三日之内奔赴千里 查封扣划拘留一个都不少

发布日期: 2017-04-25 浏览次数: 2,078

4月18日至20日,江宁法院民事执行局主动出击,执行员居发明与两名书记员驱车奔赴上海,3日之内转战千余里,查封房产1幢,拘留1人,执行完毕2件,执行到位金额75万余元,有力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给失信被执行人以极大的震慑。

被执行人刘某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案,执行标的2万余元,执行人员经过前期的四查工作,得到反馈被执行人刘某在上海的某银行有足额存款。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在网上将其存款进行冻结,到达上海后直奔银行进行扣划,使得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此次执行首战告捷。

被执行人上海某投资管理公司生命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72万余元,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仅有少量银行存款,执行人员先行网上冻结其存款。考虑到本案标的较大,执行人员另辟蹊径,查询出被执行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为上海某商业银行。执行人员当机立断,径直赶赴该基本户银行,通过查询发现该基本户有足额存款,遂果断进行扣划,第二件案件也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上海某塑料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发现被执行人欠债较多,其银行账户已被多家法院冻结。执行人员此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发现该公司已停产歇业,执行人员遂查封其名下房产1套。 

执行完毕三件案件后,执行人员突然接到另案当事人的举报电话,称王某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王某是南京人,现在上海工作,并将王某的住处提供给执行人员,希望法院尽快处置。考虑到线索来之不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执行人员重整旗鼓,驱车前往王某的住处,在路上与同事联系调取该案材料信息。到达被执行人住处后,王某异常吃惊,哑口无言,但并无履行债务的意思表示,执行人员当场宣布拘传决定,连夜将被执行人从上海带回江宁法院,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执行人员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拘留措施,至此,本次执行活动终于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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