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法院派出的江宁、禄口、淳化、汤山四个人民法庭立足辖区经济发展和平安建设,维护辖区地方稳定,充分发挥和拓展审判职能。2006年江宁法院四个人民法庭共受理辖区内各类民商事案件3904件,办结3804件,占全院收结案总数的36%左右,解决案件争议金额2.5亿元,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辖区稳定。
一是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大力调节各种社会关系。首先是畅通了诉讼渠道,建立了庭长接待日制度和值班制度,坚持每天有一名人员值班,负责接待群众咨询和诉讼;庭长每周至少安排半天时间专门接待群众信访、咨询。其次是加大审判力度,建立快速审判"绿色通道",对涉群体性纠纷、涉府、涉村等案件,特案特办,快审快结。再次是加大执行力度。院里为四个人民法庭增配了法警和速录员,增强了执行力量。2006年四个人民法庭先后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清理执行积案以及端午节、中秋节执行行动等活动,共执结案件916件,执结率达98.8%。
二是紧紧围绕辖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拓展审判职能。坚持每年初召开辖区骨干企业负责人座谈会,通报法庭工作情况,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经常主动到企业帮助排查经济纠纷,指导企业诉讼;有的法庭还建立了联系点,定期上门开展法律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化解交易风险;高度重视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农业承包合同等纠纷案件的审理,针对农业政策的变化与调整,结合法律规定,做好农民群众的法律和政策解释工作,防止纠纷的扩大。针对城镇建设和开发区建设中出现的拆迁纠纷等案件,提前介入,妥善处置,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是强化调解功能,努力以和谐的方式解决纠纷。本着"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促进人际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各人民法庭坚持在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一并发放《建议调解书》,提醒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尽量通过友好对话解决纠纷。在诉讼中,将调解作为必经程序,充分运用包括法律、道德、伦理、情理在内的多元化调解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同时,积极构建"诉调对接"和协助调解网络,坚持在地方党委、政府组织下,以人民法庭为龙头,构建起以辖区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成员单位的"四位一体\"的调解网络,加强对民调人员的法律业务指导。2006年,四个人民法庭的调解撤诉率达到61%,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达584人次。
四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为老百姓诉讼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各人民法庭均将起诉受理案件须知、收费标准、审判流程、诉讼风险等制度公布在立案大厅,将空白诉状纸、举证须知等规定印制成宣传单放置于便民栏;建立了"晚间法庭"和"假日法庭"工作制度,方便有特殊需求的当事人晚上或双休日到庭应诉;在离法庭较远的集镇设立8个巡回审判点,采取固定式与巡回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回审判,2006年共巡回审判案件达1000余件。
五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服务和促进新农村建设。四个人民法庭庭长均兼任辖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经常到学校、企业、社区和村上法制教育课,努力提高辖区公民的法制意识;选择赡养、相邻纠纷等典型案件到社区、村委会开庭,组织村民旁听,以案释法,弘扬高尚的村风民俗,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利用辖区集镇物资交流会的有利时机,组织法官上街设点,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扩大法律宣传效果。
供稿:江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