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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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江宁法庭利用晚间驻庭成功调解一起延续多年的房产纠纷

发布日期: 2018-05-23 浏览次数: 2,318

今年以来,江宁法院江宁法庭加强案件的审理工作力度,促结案、抓质效,全庭人员多次利用晚间或节假日办理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日,该庭办案人员李青利用晚间驻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矛盾较大的房产纠纷案件。

原告孙某甲和被告孙某乙系亲兄妹关系,原、被告及其他兄弟姐妹之间曾因家庭财产、父母赡养等问题多次发生纠纷并多次上访。原、被告曾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2006年该房屋拆迁,分得安置房两套,双方为安置房权属多次发生肢体冲突,甚至封堵拆迁部门大门。经街道调解,双方于2007年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其中一套房屋归原告所有。2010年,双方为调解协议的履行再次发生矛盾,诉至法院。经过多方工作,法院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支付一定的过渡费给原告,其他仍按调解协议履行。现由于拆迁安置房具备办证条件,双方又为产权登记、过户等事宜产生矛盾,多次至政府部门上访。

今年4月,原告将被告诉至江宁法院,要求判令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江宁法庭承办人收到案件后,通过查询关联案件、浏览过去案件卷宗发现问题敏感性,及时向街道民调等部门了解情况,做好预案,防止矛盾激化。考虑到通知双方到庭处理效果不佳,承办人和书记员利用晚间驻庭时间,至原、被告家了解情况,和街道民调部门共同做调解工作。经过多次上门调解、释法析理,原、被告的心结被打开,不仅认识到了法律的权威和遵守相关协议的必要,也意识到亲情的重要,遂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一周之内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双方都对法庭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称赞了法庭工作人员有理、有威更有温情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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