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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行政执行局扎实开展终本案件复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8-06-12 浏览次数: 4,249

自江宁法院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以来,行政执行局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科学安排,共复查2016年度终本案件3257件,移送民事执行局整改、补正2844件,移送行政庭整改、补正45件,本局整改、补正368件。

一、盘清终本案件家底,科学安排复查

经统计,2016年全院终本案件共3553件,其中由民事执行局办理2727件、行政执行局办理711件、行政庭办理70件、江宁法庭办理11件、汤山法庭办理9件、淳化法庭办理20件、禄口法庭办理5件。终本案件数占当年执结民事案件51.61%,占当年民事执行收案数48.50%。2017年全院终本案件共2151件,其中民事执行局1738件、行政执行局336件、行政庭44件、江宁法庭9件、汤山法庭10件、淳化法庭14件。终本案件数占当年执结民事案件31.74%,占当年民事执行收案数35.51%。今年一季度全院终本案件211件,占执结民事案件16.83%,占民事执行收案数4.88%。根据2016、2017、2018三年终本案件总量,拟定案件复查方案,确定每组每天复查工作量,以确保按照要求,把握好序时进度,力求做到严格标准、认真复查、及时反馈、迅速整改、总结经验。

二、厘清终本结案要求,做到有的放矢

组织全局干警认真学习最高院执行局领导视频会议要求和省市法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学习近期省法院苏高发电(2018)366号文件。对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终本案件,按照最高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终本案件结案标准进行复查。对2016年12月1日后案件,按照最高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规定的终本案件结案标准进行复查。在案件复查要求上严格把关。特别是严格把握好终本程序性要件和实质性要件,做到严格标准、发现问题、解剖问题,把自己当做“拆弹人员”,把潜在不合格的每个案件当做弹头精准“拆卸”。

三、明确复查责任要求,开展复查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要求每一件终本案件复查结果由复查人签名,由分管领导签字把关确认。凡是复查确认合格案件,如最高院组织第三方评估抽查不合格,将由复查人承担责任。二是狠抓进度。局里分为四个复查小组,每日统计复查案件数,实行一案一表,详细标注复查存在的问题,并由复查人签名确认,每周六加班加点复查案件,并将一周案件复查表移送相关部门整改、补正。三是认真细致。针对复查工作琐碎、单调,要求杜绝厌烦情绪,做到沉心静气。四是提高效率。考虑到距离第三方评估的有效工作时间非常紧张,尽可能兼顾好正常工作和案件复查,千方百计提高效率,确保加快复查进度。

四、梳理案件复查清单,反馈发现问题

在终本案件复查工作中,针对梳理的相对比较常见问题,如:受理通知材料申请执行人未签收、或无案件受理材料;诉讼过程中已经保全的财产,执行过程中再次查封,却轮为轮候查封;本地被执行人案件无社会调查材料;无终本约谈笔录;小标的额银行存款未及时扣划、发还;没有纳失等,注重做好沟通协调。尽可能做好与承办部门、承办法官沟通协调,以便统一认识,共商补正办法,迅速有效整改。

下一步,行政执行局将抓紧进行2017年度终本案件复查,并将结合此次集中复查活动,围绕终本案件进行深层次调查研究,分析终本案件存在问题,提出强化终本案件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议,向院党组呈交一份高质量复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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