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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一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采用

发布日期: 2007-09-28 浏览次数: 1,176

由江宁法院审理并编报的《青岛中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诉徐献太、陆素侠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因独到的裁判要旨受到最高法院关注。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年第9期刊登了此案。

 为了打造“精品”案例,近两年来,江宁法院将办“精品”案件作为争创“全国优秀法院”的硬性杠杆来抓,不断加强审判管理,积极开展“审判质量效率推进年”活动,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去年江宁法院28项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中,有11项名列全市法院第一,今年上半年又有10项名列全市法院第一。这起案例的刊登实现了江宁法院在《公报》上刊登案例零的突破,同时也为江宁法院争创“全国优秀法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供稿人: 江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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