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2日,江宁法院联合江宁公安分局举行追缴案款发还大会,来自哈尔滨、河北、广东等全国各地的30多名被害人前来领取了案款,省市区多家媒体记者到案款发还现场采访。
2015年7月初,江宁公安分局收到多位受害者报案,称有人以江苏信德华创贵金属有限公司为名,设立公司交易平台网站,绑定摩宝支付平台,从事白银、原油、铜等交易,骗取多名受害者投资,将客户投资款取出占为己有。接报案后,江宁公安分局立即成立办案专组,迅速开展工作,于2015年7月中旬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苏某、柏某某三人,同时缴获赃款18.4万元,金条9根。2016年5月初,江宁检察院将三被告人公诉至江宁法院,江宁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三被告人犯诈骗罪,处以不同的刑罚,还判令:三被告人退赔被害人人民币344.96万元,赃款人民币18.4万元、赃物金条9根(共9000克)依法处置后发还被害人。同年10月10日,江宁法院刑庭将此案刑事裁判中涉财产部分移送江宁法院行政执行局执行。
江宁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除追缴的赃款人民币18.4万元、赃物金条9根外,被执行人王某、苏某、柏某某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针对9000克黄金的处置,承办人先后走访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黄金等多家部门,了解到官方的黄金回收价格,是按照当日国际金价交易适时价回收,每克要收取4-10元的手续费,黄金变现费用较高;收购前要对黄金要进行成色鉴定,且因回收的黄金数量较大需报上级部门批准,所以手续繁琐。针对上述情况,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减少损失,执行法官开拓思路,大胆尝试,决定将黄金通过淘宝网的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司法拍卖,这一举措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2016年12月16日,以国际金价交易适时价起拍,经过8轮竞价,最终成交,成交价为238.98万元。单价高于官方的回收价格,加上节约的黄金回收手续费,共为被害人减少损失13.8万元。
拍卖款到位后,执行法官及时与刑事审判法官联系,刑事审判法官根据案情审理、受害人具体情况作出了追缴赃款的发还明细。经核实,能确定被骗数额的受害人,应当发还的被害人,共计38人,经计算受害人的发还比例达到88.37%。执行法官随后调取侦查、审判卷宗,查阅受害人的地址、身份证、联系方式等,提前联系受害人,并通知安排江宁公安分局、媒体记者等人员参会,从而保证了本次追缴案款发还大会井然有序。
江宁法院的执行工作受到了被害人的高度赞誉,被害人于某向法院送来锦旗以表感谢,受害人腾某在接受采访是激动地说:“真的很欣慰,感谢为我们这个案子付出心血的每一名法院干警,我们真的已经很满意,也希望大家以此为教训,今后一定不能受到所谓高额回报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