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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反映醉驾入刑近三年呈现三大特征应引起重视

发布日期: 2018-06-14 浏览次数: 23,404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2015年至2017年,江宁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案848件。该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无证驾驶摩托车比例较高,且多为问题车辆。从驾驶人员来看,包括驾驶证已过有效期、被注销、被吊销等情形在内的无证驾驶比例较高,2015—2017年均在25%以上。而其中无证驾驶摩托车占无证驾驶的85%以上。此外,该类案件中问题车辆占比非常高。以2017年为例,在89个无证驾驶摩托车案中,76.4%的摩托车具有无牌照、逾期未检、已达报废标准等问题。二是固定职业从业者为高发人群。从被告人职业分布来看,受教育水平较高、收入水平较高的固定职业从业者是醉酒驾驶的高发人群,绝大多数为企业员工及经理。2015年、2016年固定职业从业者占比分别为27.75%和26.39%,在职业分布中均排第一;2017年占比为25.82%,在职业分布中排名第二。三是被告人年龄结构相对稳定,青年人比例逐年上升。从被告人年龄分布来看,不同年龄层的占比排名非常稳定。以2015年至2017年数据为例,40—50岁年龄段始终占比最高,其次是30—40岁年龄段,再其次是50—60岁年龄段,20—30岁年龄段始终保持最低。但近年来,20—30岁年龄段的被告人比例逐年上升,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占比7.89%、11.36%、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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