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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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审监庭被评为全省审判监督先进集体

发布日期: 2009-01-14 浏览次数: 11,384
    近日,江宁法院审判监督庭被评为2004-2007年度全省审判监督先进集体。这一荣誉是省法院对江宁法院审判监督庭创新审监机制,发挥审监职能,维稳息诉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
    自2004年以来,江宁法院审判监督庭创新工作方法,履行审监职能,通过积极努力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得到了上级法院的一致认可。
    一是充分发挥审监职能,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该庭坚持案件质量第一、实事求是第一、化解矛盾第一的思想,严把再审案件质量关,树立把再审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的意识,已连续8年无一件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真正做到事实清,定性准,让再审案件经得起任何时候、任何人的推敲和检验。
    二是树立服务大局意识,维稳息讼,构建司法和谐。该庭坚持依法裁判与钝化、化解矛盾相结合,坚持释法教育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坚持热情服务与案结事了相结合,努力消化当事人间的积怨和矛盾。该庭的再审案件数量全市最多,在再审案件审理中,全庭干警克服再审案件的矛盾深、积怨久、疑难复杂等不利因素,坚持调解,为化解纷争打下坚实的基础。3年来该庭共审结218件,其中当事人撤回申请再审85件,3年来申请再审案件的平均撤诉率为38.99%。共审结再审案件32件,其中,调解结案15件,3年来再审案件的平均调解率为46.88%,调撤率列全市法院前茅,充分体现了审判监督庭运用审监息诉功能,创新工作方法,贯彻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
    三是立足本职,拓展职能,推进审监工作改革。3年来,江宁法院审判监督庭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审判监督改革的精神,努力拓展职能,先后制定、修改和完善了江宁法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庭审质量、效率考评规则》、《民事、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审理规则》,《关于审理疑难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能力评定办法》及《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申请再审案件诉前信息衔接、调解、息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04年开始在全市法院首创建立每季度的原审案件质量瑕疵暨审判监督情况通报机制,对江宁法院的案件质量提高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报导江宁法院全面工作的内容中,该机制作为特色和亮点给予了刊载,得到了较好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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