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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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开发区法庭巧用时间清结一批物业纠纷

发布日期: 2012-05-23 浏览次数: 8,652

江宁法院开发区法庭积极响应全院干警大会精神,把清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作为近期办案工作的重点。该庭针对被告多为小区业主,且白天不在家,法律文书送达难这一现状,巧妙运用时间,确保法律文书的当面签收率,为后续的案件审理做准备。位于该庭辖区的某物业公司曾与位于江宁技术开发区的某小区建立了物业服务合同。后该物业公司因故离场,但该小区业主欠缴物业公司进行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用。自物业公司离场后,小区大部分业主欠缴的物业费经本院调解已经结清,但因小区业主众多,仍有一部分业主的物业费用未予缴纳。5月14日晚,该庭在刘福平庭长带领下,分成三路,前往该小区进行送达并组织进行调解,并与业主进行了交流、沟通,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提出了调解方案。当晚,共有3户业主主动缴纳了所欠的物业费,同时还通知了4家业主到法庭进行调解。截止到18日,此类纠纷案件共结案14件,其中当场给付6件,为物业公司收回物业费用5千余元,其余8起均因房屋常年无人居住,物业公司自愿申请撤诉而结案。

供稿: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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