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江宁区法院组织60余名执行干警,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对被执行人某酒店管理公司承租的房屋采取强制清空措施,顺利将案涉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
某酒店管理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经二审审理,判决该公司返还租赁房屋。案件进入执行后,承办法官数次联系被执行人,要求腾空房屋,但被执行人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江宁区法院决定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一是充分调查,做足预案。案涉房屋被用作酒店经营,存在房间数量多、物品种类多、滞留人员多的突出矛盾。执行局组织精干力量对案涉房屋进行仔细摸排后,细致研究执行预案,合理部署执行力量,确保现场人员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消除、物品清点无误、房屋腾空彻底。
二是加强协调,联动执行。考虑到案涉房屋内滞留人员的对立情绪严重,江宁区法院积极与属地政府汤山街道进行沟通,由法院、公安、司法、城管等多部门组成100余人的联合执法队,统一指挥,各司其职,确保执行效果。
三是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因案涉房屋所需清空的物品数量较多,江宁法院邀请公正人员以司法辅助的方式,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全程参与本次执行,确保迁出物品清单准确、迁出过程拍摄留痕,提升执行透明度。
经过一天的执行,终于将1.5万余平米、130余间房屋全部腾空,顺利将案涉房屋归还于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