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上半年江宁区组织的“城建杯”第十一届“江宁十佳青年”暨“江宁青年三创新锐人物”活动中,江宁法院闫立海法官通过层层选拔,脱颖而出,获得了“江宁十佳青年”称号。
闫立海同志2006年进入江宁法院汤山法庭。从2007年至今,他曾三次荣立公报案例编报个人三等功,多次获得省、市内法院系统荣誉称号。五年独立办案以来,闫立海累计办案超过3000件。2012年至今,他所办案件服判息诉率、调解率、实际执行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无一件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件案件被申诉上诉。在工作中,闫立海继承了汤山法庭“住庭制”、“团队精神”等优良传统,热爱审判工作,勇挑重担,敢于创新。同时,他还注重提高理论修养,其撰写的文章曾多次刊登于国家级、省级刊物。
供稿: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