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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刑事财产刑执行再发力为八名在校大学生挽回经济损失

发布日期: 2018-10-30 浏览次数: 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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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宁法院行政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妥善执结一起校园诈骗案件,为8名在校大学生追回被骗款项8万余元,获得受害学生和家长的赞扬。

被执行人项某与白某虚构其公司与网络借贷平台有合作关系,需要学生刷单提升公司业绩的事实,并采取给付少量好处费的手段,骗取在校大学生在网络借贷平台上贷出的钱款,共计诈骗40笔,骗得人民币30余万元。案件经江宁法院依法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白某已向其中32名受害大学生退赔了经济损失20余万元,而被执行人项某却一直未履行向另外8名受害大学生的退赔义务。

执行法官经向受害大学生了解到,这些大学生刚步入校园自身无经济来源,涉世未深、自我防范意识淡薄,现因被诈骗加之家境不好,已经欠下了学费,在校生活和学习受到严重影响,有的甚至面临要辍学的窘境。执行法官为尽力挽回损失,除了实施网上查控,还向被执行人项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和基层法院发函调查其财产情况。同时,执行法官到监狱进行提审项某,调查财产线索,宣传法律规定,督促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又主动和被执行人父亲及叔父等亲友取得联系,但被执行人父母年迈无经济来源,家庭经济拮据,无力缴纳退赔款。执行法官毫不气馁,仍然多次耐心细致与项某的家人及亲友联系,反复宣传法律法规、告知受害学生情况,最终项某亲友被执行法官敬业精神感动,也同情受害学生遭遇,共同代为筹集了案款8万余元交至法院。

被害大学生及家长对行政执行局执行效果连连称赞,专程送来了锦旗,并表示今后要吸取教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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