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7日,江宁法院民事执行局王庆辉法官收到案外人陈某、朱某代表被执行人毕某、杨某送来的一面锦旗,深表感激,感谢王法官“结案神速、为民排忧”。
在原告某银行、翟某、马某分别与被告毕某、杨某的3件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纠纷中,江宁法院多次电话联系毕某、杨某,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到庭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义务。承办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毕某、杨某名下房产一套,但被执行人依然无动于衷,拒不还钱。根据申请人申请,承办法官依法启动对被执行人房屋的评估、拍卖程序,并与南京市公证处联系制作相关拍卖、勘验材料,并将相关情况告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眼看着拍卖不可避免,为节省司法拍卖相关费用,于是主动到法院,请求法官组织各当事人进行协商。经法官多次协调,被执行人主动出售房屋,偿还了欠款。此事得到了快速圆满的解决,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王法官执行高效的工作效率和为民解忧的工作态度受到了被执行人的高度认可,被执行人不仅主动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还特请案外人陈某、朱某代表其向王法官送来锦旗以表示感谢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