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省法院下发《第十一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通讯编辑的决定》,江宁法院蝉联案例工作组织奖,该院梅海洋报送的施某某等诉徐某某网络举报行为侵权案被判驳回案获得特等奖。
江宁法院高度重视案例指导工作,在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不断推进案例工作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以业务庭为培育基地,研究室为职能部门,并由院领导把关推动的较为完善的案例孵化机制及报送转化机制,挖掘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精品案例。自2007年以来,该院已经连续十一年有案例刊登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另有一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23号指导性案例,充分展现了江宁法院法官在处理复杂问题、实践司法正义的司法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