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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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审庭法官面对情与法:一起申请婚姻无效案背后的曲折故事

发布日期: 2018-12-03 浏览次数: 35,927

11月16日,江宁法院未审庭在秣陵街道吉山社区道德讲堂巡回审理了一起涉及老年人婚姻效力认定的民事案件,司法所、社区组织了民调主任、部分居民旁听了这起案件庭审。

本案涉及的两位老人为王某(男,81岁)和朱某(女,74岁),二人育有五个女儿,本案申请人王某珍排名第四。王某、朱某于2005年离婚,但离婚后仅短暂分居,后各自在东善桥东虹花苑分得拆迁安置房一套。2012年,王某因突发脑溢血,语言功能产生障碍。2014年,五女儿王某萍为王某办理了载明“智力二级残疾”的残疾证。这期间,朱某承担了照顾王某的责任。

2015年王某、朱某复婚,在江宁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复婚后,为了更好地照顾王某及养老之用,朱某委托三女儿王某红卖掉了自己名下的拆迁安置房。由于未告知四女儿王某珍、五女儿王某萍,又因为近年房价大涨,家庭矛盾一发而不可收拾。社区、东善桥司法所曾多次调解,但均未成功,便后续产生了赡养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撤销婚姻登记纠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诉讼等数起案件。本案即为四女儿王某珍认为父母2015年登记结婚时王某无民事行为能力,据此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在得知二位老人的身体状况后,作了大量的调查,与社区、司法所进行细致沟通,最终决定到社区开庭。

然而庭审一波三折。原本定于9时30分开庭,却因为朱某未到而延迟。在承办法官与家属找遍小区一无所获后,法官不得不让三女儿王某红代理参加庭审,并请其他家庭成员继续寻找朱某。质证阶段结束时,朱某赶到庭审现场面对坐在申请人席位上的四女儿,泪洒法庭,情绪激动地要让王某到现场辨认自己。而原本有语言障碍的王某赶到,庭审现场后不认识任何人,唯独见到朱某反复称呼“老太婆”,打动了在场的所有人。本案中道德和法律的碰撞,给所有人带来的是对心灵和良知的冲击。

庭审后,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没有法律依据,不符合公序良俗的精神,依法驳回原告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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