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江宁法院通过高效务实的执行举措,线下办理保全,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施某某与江苏某科技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施某某的申请,江宁法院于2017年2月8日保全了江苏某科技公司名下的不动产一幢,查封期限三年,至2020年2月7日到期。
2020年2月1日施某某的代理人宋律师急忙联系江宁法院,表示该案保全的房产即将到期,申请继续查封该房产。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疫情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受损,经向领导汇报,承办人立即联系江宁不动产登记中心,值班人员建议上班后再协调处理。
2月3日上午9时,承办人再次电话联系不动产登记中心说明情况,该中心经研究请示,当天下午开设查封窗口进行现场办理。承办人做好防护,于约定时间到达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身份登记及测量体温后进入查封窗口,及时办理了该房产的续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