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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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一起案例被南京中院评为“孝老爱亲”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17-11-01 浏览次数: 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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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南京中院发布“孝老爱亲”十大典型案例,江宁法院报送的朱某某、张某某诉朱某赡养纠纷案入选。

本案原告系被告的父母,要求住回自己的被被告占有的房屋,被告以房屋已经由其出钱购买,其已经将房屋翻盖,并且房屋面临拆迁为由拒绝为原告提供住房。审理中,承办人陈志坤了解到原告因年事已高,无住房,没有人愿意将房屋出租给原告,原出租人要求原告搬离出租房。为妥善化解矛盾,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承办人多次到街道了解当事人的家庭关系,到拆迁办调查拆迁政策及拆迁进度,到房屋现场勘查,确定房屋能否居住,到原告现住地了解原告的实际居住情况,之后反复向被告阐述法律法规,对其不尊重父母、不赡养父母的行为严厉批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被告及其妻子认识到错误,承诺为父母提供妥善的居住条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达成老人叶落归根的心愿。

本案中,法院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加强司法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解决矛盾不局限于庭上,将工作重心放在庭下,细致的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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