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江宁法院民二庭审理的赵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案入选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并被多家网络、传统媒体转载,充分展现了江宁法院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被告人赵某某在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间,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盗版书籍,仍然大量购买并销售。江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盗版的文字作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对其进行刑事判决。